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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21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21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汪建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初高中阶段青少年学校体育锻炼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市体育局深入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打造“市长杯”校园足球、篮球等品牌赛事,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竞赛交流,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逐步推广适宜在学校开展的新兴体育项目,着力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落实每一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至少掌握3项体育运动技能(一项室内体育运动项目、一项室外体育运动项目、一项智力运动项目),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体教融合,全面推进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即每个县(区)至少推动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各县(区)立足学校体育,结合学校特色、区域传统,选择不少于5个项目作为本地区体育特色项目,形成区域特色体育文化,丰富校园体育活动,让青少年享受运动趣味,在体育锻炼中增强体质、磨炼意志、健康成长。
体育和教育部门合理规划学校体育项目,大力发展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创建一批具有优势品牌的特色学校。支持和鼓励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进入学校参与学生体育锻炼,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初高中体育课程。
附件:连体〔2024〕24号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21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加强初高中阶段青少年学校体育锻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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