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1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程加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农村)体系建设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根据参保人员类别,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高10到15个百分点,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5个百分点;门诊慢性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高15个百分点,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5个百分点;住院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低700元,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低200元;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类别和费用段,按照不同程度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最高倾斜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无起付线,年度封顶线800元,仅限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门诊慢性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高10个百分点,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5个百分点;住院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低600元,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低2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高20个百分点,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10个百分点。
二、合理设置基层病种。2023年我市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全市所有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开展DIP付费。为促进分级诊疗,选择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承接、不鼓励三级医疗机构收治的病种作为“基层病种”,通过“基层病种”赋予统一标准分值,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间实现“同城同病同价”,或适当调整医疗机构等级系数的方式,约束和激励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使资源合理分配,进一步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联 系 人:李玉珍
联系电话:85585259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