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34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334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相文仑委员提出的关于“双减”背景下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市“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市体育局在市“双减”部门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促进校外体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6月4日,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审批76家,已在银行开通预收费监管账户54家,在国平台注册55家。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上级关于“双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治理工作重难点问题。明确主体责任处(科)室,细化责任分工,统筹安排任务,做到上下贯通,内外协调。
(二)从细从实,切实摸清底数。各级体育部门主动协调教育、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共同参与排查,将培训机构的证照情况、安全状况、培训内容、师资力量、机构场所、器材设施、收费情况等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区、功能板块共排查汇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316家,从业人员961人。
(三)加强指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市体育局积极探索开展准入审批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区体育部门强化审批制度落实与执行,服务保障社会需求,克服专业力量不足、执法队伍不强等诸多困难,主动靠前、积极服务。
下一步,全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审批登记全覆盖。根据市“双减”联席会议统一要求,制定百日攻坚方案,指导各县区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培训机构资质审批工作。通过网上信息发布、制作印发宣传手册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既要严格把控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也要做到“应批尽批、应管尽管”。学习借鉴先进市县的做法和经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完善流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积极组织培训机构人员参加各类教练员培训,获得相应的岗位资质。对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加快证照颁发工作,并全面纳入国家平台监管;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限时对标整改,整改到位即可审批登记并纳入平台监管;对无法完成整改的机构,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尽快完成学员消课或退费工作,设定退出时限。建立体育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已通过审批登记的培训机构名单,引导社会和家长选择规范的、行业认可的体育培训机构参加训练和培训。
(二)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整治活动。高度重视培训机构涉稳风险,加强预收费监管,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预收费必须全进入监管账户,最大限度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各县区持续推进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应用,结合实地检查、年审换证等工作,进一步督促所有培训机构通过平台上传售卖课程、消课或退费,实现高质量的全流程监管。同时不断关注监管平台的预警提示,严格核查资金异常、成交订单量或成交金额过低的机构情况,对容易出现体育类违规培训多发的各类体育场馆、培训机构汇集地等重点场所常态化开展抽查检查,坚决杜绝培训内容与资质不符等违规开展的体育类培训。
(三)压实责任链条,提升治理效能。根据《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指导县区建立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提升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效能。正确对待参加体育类校外培训的需求,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与项目,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的培训。按照市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和公布黑白名单,方便社会大众选择课后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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