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7-03 10:11 访问量:
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照国家、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于2024年6月10日至6月27日,组织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新一轮全面检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连云港交警(新浪微博)、连云港交警(抖音短视频)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问题;我的连云港APP(移动客户端)连云港交警(微信)存在“功能无法使用”问题。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