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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9月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照国家、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于9月10日至9月28日,组织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新一轮全面检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出现单项否决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3个)
徐圩警方(新浪微博)、美连丨治污攻坚(微信)、连云港反邪(新浪微博)
二、出现扣分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2个)
连云港卫生监督(微信)、海州商务(微信)
(二)功能无法使用(4个)
连云港卫生监督(微信)、连云港生态环境(微信)、连云港民政(微信)、连云港交警(微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政务新媒体是引导网上舆论的重要阵地,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主办单位要继续加强权威信息转载发布,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三级审核”机制,认真履行读网巡查职责,定期组织对发布内容自查,对政务新媒体功能使用情况进行复检。各县区、市级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10月17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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