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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0月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23-11-07 09:18:21
  •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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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照国家、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于10月10日至10月27日,组织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新一轮全面检测。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出现单项否决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3个):

连云港人社(微信)、连云港交警(新浪微博)、赣榆人社发布(微信)。

二、出现扣分情形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功能无法使用(2个):

信用连云港官方发布(微信)、连云港交警(微信)。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整改,整改情况于11月14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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