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基本信息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部门信息
灌云县统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云县行政中心四楼446办公室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方式:0518-88812915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受理条件: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非依申请事项,不对外)
五、办理材料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审批表
六、办理流程
省经普办提出申请;省人力社保厅审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额;省经普办根据“两员”数量及工作量向各市分配先进名额;各市上报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材料;分管领导审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名单公示;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发文表彰奖励;省经普办发放先进集体奖牌、先进个人证书;办理结束
七、办理时限
即办件,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奖励证书
十、法律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四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8812915
监督投诉电话:0518-8881291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uany.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2&iddept_yw_inf=11320723014289191P400083400100003&ql_kind=08&iddept_ql_inf=11320723014289191P4000834001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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