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学校卫生联合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大中专院校,各直属学校:
现将连云港市学校卫生联合督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0日
连云港市学校卫生联合督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合作,规范联合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督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学校卫生联合督查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措施,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职责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全市学校卫生督查工作,安排督查时间,联络各县区人员,收集督查结果并进行通报。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配合市教育局开展全市督查工作,针对不同检查内容,安排市疾控、监督所、妇幼、眼科医院等专家参与督查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加强配合,参照以上分工落实县区学校卫生检查指导工作职责。
三、督查安排
(一)自查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要求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自查表(附件1 ),并于开学一周内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检查阶段。各县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督查内容及其他有关学校卫生的专项工作对辖区内学校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学、生活环境,防止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学校立即整改。各县区应在学校开学一个月内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并留存好相关检查材料。
(三)督查阶段。市教育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成立督查组,在各县区完成专项检查后开展督查工作。市督查组主要督查各县区教育局、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情况,并抽取部分学校现场检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督查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督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自查机制。学校应按照“连云港市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见附件1 ) 相关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填写自查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以备检查。
(二)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落实主体责任、重点环节管控、健康教育、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饮用水污染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制度、饮水设施设备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饮水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并留有记录;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管道直饮水是否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学校饮用水水质是否定期检测等。
(四)学校疾病防控(卫教合作)。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学校其他疾病防控工作,如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学校口腔疾病、心理疾病防治宣传教育情况等;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五)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卫生。检查学校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微小气候、噪声、厕所、学生宿舍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六)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检查学校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七)学校卫生管理员培训。学校应当指派至少1名校医、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作为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各项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保持学校与卫生、教育等部门及时交流和沟通信息。
(八)近视防控。学校应制定近视防控相关工作计划,建立考核管理机制,配合视力筛查与防控医疗机构落实学校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按要求向教育部报送学生视力筛查结果;开齐开足体育课,组织好户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户外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完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加强健康教育,按统一宣教资料开设学生视力健康课,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九)健康体检。全市所有学校必须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数据纳入市教育局大数据平台管理、录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
(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按照“连云港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检查表”(见附件 5), 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设施、清洁消毒、健康检查、疾病管理、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立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详细内容见附件,如有相关内容更新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结合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在检查完成后梳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以备督查。
(二)落实责任,认真履职,把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切实强化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要求学校对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三)密切协作,把握关键,有效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沟通信息,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全覆盖,不断巩固监管成效。此外,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的行为要公开曝光。调动学生及家长的社会监督力量,严格落实各项责任追究制度。
联系人:市教育局联系人:李训章,电话:85822819,邮箱:lygtwyc @163.com;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赵春阳,电话:86077257, 邮箱:sxxwsk @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
2.连云港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3.连云港市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检查表
4.连云港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学校)监督考核细则及量化评分表
5.连云港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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