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7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6月27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7170628
电子邮件:dhsthjjhpk@1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2223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关于对东海县凯发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 万件半导体用石英玻璃器件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26号 |
2024年6月27日 |
2 |
关于对东海县润太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支集成电路制造用石英扩散管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27号 |
2024年6月27日 |
3 |
关于对江苏森莱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件塑料家居用品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 |
连环表复〔2024〕1128号 |
2024年6月27日 |
附件:关于对东海县凯发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 万件半导体用石英玻璃器件项目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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