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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 时间:2023-06-06 12:05:19
  •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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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基层〔2023〕 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适应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需求,立足县域人口迁徙流动趋势和乡村形态变化实际,合理配置乡村医疗卫生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的方式,推动服务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在乡村两级建立起柔性用人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健康连云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在我市全面实施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网格化分片包干进一步加强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到2025年,建立起较为稳固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持续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持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村级巡诊服务。各地要按照原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的意见》(连卫基妇〔2012〕12号)要求,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数量和服务区域,以村卫生室为单位做到团队服务包干联系全覆盖。健康管理团队下村主要开展巡回医疗、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以及规范村卫生室服务。

对于服务人口少、服务需求较小、不适宜配置固定村医的行政村以及尚未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搬迁安置点,健康管理团队要加大巡回医疗频次,原则上每周至少 2 次,每次至少半天。要通过巡诊(巡回医疗)车、流动医疗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提供上门服务,使农村居民就近获得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面向乡村两级做好派驻服务。对于服务人口多、服务需求较大、现有村医数量配备不足l‰的村卫生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乡镇卫生院选派合格的医务人员开展村级派驻服务;村级派驻服务人员原则上每周在村卫生室工作时间不少于5日,每日不少于半天,连续服务时间至少半年;实行派驻服务的村卫生室应纳入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范围。

对于县域内卫生人力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指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务人员开展乡级派驻服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选派公共卫生医师开展乡级派驻服务。乡级派驻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原则上需在乡镇卫生院连续驻点工作半年以上。

派驻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承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职责。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在乡镇卫生院开设专家工作室、组建联合病房、孵化特色科室等需要,通过人员培训、带教等方式,加强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能力建设,提高乡镇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开展“千医巡诊万村行”。为深入推进县域巡回医疗,构建县城巡回医疗长效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计划于2023年6月一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千医巡诊万村行”,并纳入省卫健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列惠民实事之一。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成立分管领导牵头、基层、医政等科室参加的“千医巡诊万村行”工作专班,统筹辖区内医共(联)体牵头医院和外部协作三级综合医院的技术力量,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巡诊团队都有1-2名二级以上医院医疗骨干参加,按照每月至少2次的要求为村民提供常见病诊疗、健康宣教、重点人群众健康指导等服务,巡诊服务要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各医共(联)体牵头医院和外部协作三级综合医院要结合城乡卫生对口支援、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特色科室孵化等工作,积极组织医疗骨干参与“千医巡诊万村行”活动。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细化工作措施,紧扣村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面推动实施“千医巡诊万村行”,建立周跟踪、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项目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宣传引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让更多的群众真正得益受惠。各县区工作总结请于8月2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邮箱lygwjwjcc@163.com。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在认真调查梳理乡村两级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组织动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力量支援和技术支持。委直属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工作督导和帮扶,推动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保障责任。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为开展派驻和巡诊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必要的药品和设备,为有需求的医疗机构配置巡诊(巡回医疗)车。加快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提档升级,为巡诊服务提供技术支持,鼓励派出医疗队的医院与受授医疗卫生机构搭建远程医疗协作网。

(三)完善激励机制。二级以上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其参加巡回医疗、巡诊和派驻服务作为其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计算。对在巡诊、派驻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个人,在提拔晋升中优先考虑。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参与巡诊、派驻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与待遇,对在偏远地区开展巡诊、派驻服务的人员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巡回派驻等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健康水平。要积极挖掘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参与服务医务人员的优秀事迹,为广泛开展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千医巡诊万村行”每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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