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市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石莹,电话:80680726。
邮箱:lygzyc2009@163.com。
连云港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2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周年,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市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中医药法律法规在保障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在维护人民健康中发挥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医药法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
(三)中医药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
(四)中医药法实施五年、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年以来推 动中医药发展的成效和经验;
(五)中医药法治建设成就。
三、活动时间
(一)筹备谋划阶段:3月-5月;
(二)全面开展阶段:6月-7月。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宣传中医药法规实施成效。对中医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梳理,深度发掘典型事例,各县区卫健委、市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于5月18日前报送1篇反映中医药法律法规实施成效的宣传稿件,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推荐至省中医药管理局。邀请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提供中医药法律法规实施成效及亮点的宣传稿件。(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市县区各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
2.召开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周年座 谈会。视情组织召开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中医药条例实施 两周年座谈会,围绕中医药法律法规实施以来的好做法、好 成效、好经验、好建议,开展座谈交流,相互学习借鉴,促 进共同提高。召开本地区座谈会不少于1场。(责任单位:市中医医院集团)
3.开展中医药公益宣传。及时转发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 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周年公益宣传视频及系列海报,利用城市 人流量密集地区户外宣传大屏、公共交通、街道广告、医院 大屏等醒目位置展示中医药法律法规、中医药文化等主题的 公益性广告,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中医机构)
4.加强中医药新媒体宣传。各地各单位中医药新媒体同步开设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专题、专栏,积极宣传中医药法律法规实施成效和工作特色亮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中医机构)
(二)开展系列宣讲活动
1.组织普法学习。结合贯彻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导督促本地区中医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中医药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不少于1场。市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不少于1场。(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各类中医机构,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融入群众服务。中医医疗机构要在中医药义诊、文化等各类活动中积极宣传中医药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宣传效率。各单位组织开展包含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内容的群众服务类活动不少于2场。(责任单位:市县区各中医院)
3.推动纳入培训。各地、各单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动中医药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内容。(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各中医院)
(三)组织参与中医药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1.参与中医药法知识竞赛。《中国中医药报》将开展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通过 参与竞赛加深对中医药法的学习理解,争取好的成绩。(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各中医院)
2.拓展学习宣传形式。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中医药法律法规主题,充分利用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有益活动,积极组织发动单位职工,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中医药法律法规学习。(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各中医院)
(四)抓好中医药法规贯彻落实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中医医疗机构要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争取更多支持,为更好实施中医药法律法规营造有利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各中医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中 医药法律法规在保障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确保宣传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中医药普法责任制,提 前谋划部署、精心周密安排,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暨中医药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
(三)确保宣传效果。广泛动员整合各方宣传力量,充 分运用“报、网、端、屏”等媒体平台,丰富宣传活动载体和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遵守疫情规定。本方案中各类活动开展均应严格 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在此前提下可灵活操作,以适 宜方式或手段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并保证活动效果。
各地、各单位活动总结请于2022年7月18日前报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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