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老年营养改善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老年营养改善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连云港市老年营养改善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切实増强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促进健康老龄化,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老年营养改善三年行动(2023—2025)的通知》(苏卫办老健〔2023〕2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连云港市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3—2025年
二、行动目标
(一)增强老年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老年人营养健康素养,营造老年人营养健康社会氛围。
(二)实施规范化营养干预,改善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
(三)开展老年营养健康核心知识技能培训,提升老年人营养健康服务水平。
三、行动内容
(一)以老年膳食指南为指导,宣传老年营养健康知识
1. 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一般老年人膳食指南”和“高龄老年人膳食指南”核心推荐内容(见附件1),结合当地食物资源、饮食习惯和传统食养理念,广泛宣传“三减三健”健康生活方式以及膳食平衡搭配、烹调技巧和中医药膳食疗等营养健康知识。
2. 利用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阳节和敬老月等节点,结合我市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每年设置一个营养主题。2023年重点围绕营养相关慢性疾病方向,确定东海县和连云区试点单位各一个,三年逐步实现本市县区全覆盖。每个试点单位选取社区、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或护理院不少于1个(家),每年开展不少于5场营养科普活动。
3. 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设计、制作健康宣传手册和宣传单,进行有内容、有更新持续性的宣传;开展老年营养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医院、进养老机构义诊、讲座等活动,推进“食养”建设,引导老年人树立营养健康意识、营造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老年人群营养干预,开展老年营养病房建设
1. 落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服务项目,了解老年人饮食、吸烟、饮酒等生活习惯,结合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饮食指导,指导老年人维护口腔健康、保持合理体重、预防骨质疏松,降低疾病相关的营养风险。全面启动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基本公卫项目,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营养改善指导等医养结合服务。
2. 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营养干预纳入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项目,推动营养专业人员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开展项目试点,为老年人提供营养筛查、营养评估、营养干预和效果监测等临床营养服务,形成老年营养改善处方。
3. 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启动老年营养病房建设工作。以各县区老年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重点,开展老年营养病房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并在营养不良发生风险较高的科室(如老年医学科)积极推进老年营养病房建设,规范营养干预方法及流程,为住院老年患者提供营养筛查、营养评估、营养干预和效果监测等临床营养服务。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秀单位创建基础上,每年遴选建设不少于4家老年营养病房优秀单位,申报单位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卫健委老龄健康处。(申报表格及自评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4. 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院或家庭加强全社会“食养”建设和推进,特别是对糖尿病、高血糖、高血压的饮食指南和健康管理的宣教。
(三)提升老年营养健康服务能力,培养营养专业服务人员
1. 建立老年营养改善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在市老年病医院(老年健康服务指导中心)设立项目办成立老年营养专家指导小组,对接省老年健康服务指导中心业务,并负责指导本市各单位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设计老年营养科普宣传材料、组织老年营养健康核心技能培训、开展老年营养改善相关公益活动等。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明确一名项目联系人,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交流。
2. 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线上或线下培训。老年医学医务人员需参加与老年营养有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推动试点老年大学增加老年营养及相关课程。发挥各级医学会、营养学会、营养师协会作用,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营养健康教育和临床营养干预核心技能。
3. 从事老年医学服务的医务人员团队中,应配备专职营养人员;鼓励家庭医生团队配备营养专业人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营养膳食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营养师等以及相关营养人才队伍向老年营养健康领域发展,深入老年人家庭、涉老机构,宣传老年营养评价及干预知识,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社区食堂、助餐机构等提供适合老年人的营养配餐。
(四)积极开展老年营养健康公益活动
在全社会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面向老年人群开展控油壶、限盐勺、腰围尺、计步器等营养健康工具发放公益活动;开展“营养惠万家——老有养 营未来”主题公益活动,鼓励社区(村)和养老机构评选营养健康食堂,建立营养健康角、营养健康小屋等,营造良好的营养健康教育氛围。拍摄公益广告,选树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营造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卫健委(老龄办)、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将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纳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工作部署。在“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医养结合示范县(区)、示范机构”创建中增加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有关内容。
(二)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等支持,动员营养专业人员、志愿者和老年健康典型代表广泛参与,加强媒体宣传,促进老年人关注营养,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三)加大指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年营养改善行动的督促指导和效果评估,要落实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联络员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交流。要加强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典型案例的培育和选树,总结推广项目经验,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王燕妮,电话:80300776,邮箱:lyglljkc@163.com。
附件:1.老年人膳食指南核心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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