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全省13个设区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8.0%,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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