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高质量推进河长制工作
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视察高质量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咏梅参加活动。
视察组一行实地视察东盐河河滨公园三期建设运行情况、石梁河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情况、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工程黄金沙滩示范点、石梁河水库水情教育基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高质量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河长制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有效制度设计,我市是苏北首家完成河长制立法工作的设区市。《连云港市河长制工作条例》去年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年1月经省人代会批准,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视察组指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推动我市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要统筹协调加大管护力度,形成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强大合力。要加大河长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水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供稿:河长办,责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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