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缴费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燃气缴费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物联网表可以微信公众号缴费,其他燃气卡营业厅现场缴费
二、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东海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编码:91320722780291995X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权利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富华路88号昆仑燃气营业厅一楼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4:30
咨询方式:0518-87222138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燃气卡无损坏正常使用
五、办理材料
燃气卡1份
六、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缴费购气。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燃气费
收费标准:居民用气:用气量小于等于360立方米,单价2.67每立方米;用气量960立方米小于等于用气量360立方米,单价3. 15每立方米;用气量大于960立方米,单价3.15每立方米 。工商服用气,3.15每立方米。
是否允许减免:是
允许减免依据:低保户每户每年在第一阶段梯内120立方米的免费用气基数。
收费依据:政府定价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电子发票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885-2012 燃气服务导则》6.2.2.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在供用气合同中,与用户明确燃气费的结算周期和方式。6.2.2.3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时,管道 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调价时间和价格,分别结算调价前后的燃气费,并告知用户。对使用非预存款方式燃气计量表的用户应及时抄表结算 燃气费。6.2.2.5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抄表后,应按照承诺的时间通知用户缴纳燃气费。缴纳燃气费的期限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宜少于10日 。6.2.2.7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用户缴纳燃气费,并向用户提供合法收费凭证。 6.2.2.8用户逾期未缴纳燃气费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以有效方式提醒用户缴费。同时告知违约责任。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7222138
监督投诉方式: 0518-8726570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publicservice/itemlist/showDetail.do?webId=81&iddept_ql_inf=91320722780291995X4322017040000&ql_kind=20&iddept_yw_inf=91320722780291995X432201704000001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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