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康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2023年4月12日,经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注销连云港康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连云港康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JSGY0721COO001-4号)作废。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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