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就高考和中考备考和考试期间(6月1日至6月16日)噪声污染控制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生产、施工噪声排放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内,严禁超标。
二、2024年6月6日18时至6月9日18时30分高考期间,6月13日18时至6月16日17时中考期间,全市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除外)。在城市建成区外的建设项目且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居民区的,报当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核准后,可以施工。
三、城市建成区周边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噪声、异味管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无明显噪声、异味。
四、禁止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造成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
五、禁止文化娱乐场所、室内外装修、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边界噪声、振动超过规定标准,干扰考生学习、休息。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进行“飙车炸街”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连云港市公安局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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