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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东海县白塔中心卫生院等17家单位达到四级中医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 时间:2023-08-31 15:48:09
  •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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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卫健委中医医政处、基层处《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中医医政函〔2023〕21号)要求,我委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评价工作。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县区初评申报和市级评价,现确定东海县白塔中心卫生院等17家单位达到四级中医馆建设标准。希望各地以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工作为契机,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发〔2023〕5号)要求,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水平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和质量,让广大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

附件:连云港市2023年达到四级中医馆建设标准单位名单.docx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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