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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2-12-30 10:14:42
  •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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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我委研究制定《连云港市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连云港市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让中医药更好地惠及群众,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开展西学中研修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培养一批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较好地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二、培养对象

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具有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精神;热爱中医,能够脱产学习,按要求完成研修学习任务。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项目培养周期为2年,采用集中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等方式进行。集中理论培训包括中医基础、中医临床和中医经典课程,累计不少于600个学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临床实践及跟师学习须在中医基础课程和中医临床课程学习完成后开展,临床实践不少于半年,跟师学习累计不少于400个学时(培训要求及课程见附件1)。

四、培训组织实施

1.我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招录计划。拟定第一批培训人数为100人,名额分配如下: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培训人数各7人,灌南县5人,海州区、连云区各4人;市中医院35人,市一院10人,市二院8人,市东方医院5人,市妇幼保健院、市四院各4人。各地各单位名额使用如有空缺,由我委中医药处负责调剂。

2.各地各单位分别负责辖区内、本单位培养对象遴选。考试自行组织,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00分钟,题型为单选题,考核内容包括诊断学(30%)、内科学(30%)、中医基础理论(20%)、中医诊断学(20%)。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于2023年1月30日前将《连云港市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培训对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和《连云港市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指定邮箱。

3.我委确定市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县区中医院为项目承担单位。其中,市中医院、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承担全市培养对象集中理论培训,市中医院承担海州区、连云区、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培养对象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东海县、赣榆区中医院承担辖区内培养对象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培训,灌云县中医院承担灌云县、灌南县培养对象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培训。各项目承担单位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培训日常管理,开展严格的师资遴选,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建立培养对象培训档案,组织项目过程考核。

4.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好培养对象培训时间,严格遵守培训的有关规定,接受培训单位的管理,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得无故退学。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学员所在单位和个人等多方资金投入,培训单位建立专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合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培训结束后,我委将对过程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开展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结业证书。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委中医药处联系。

联系人:苏楠,邮箱:lygzyc2009@163.com,电话:85820037。

附件:1.江苏省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培训课程及要求.doc

2.连云港市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培训对象基本情况表.doc

3.连云港市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培训对象报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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