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7号),决定开展2022年我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督查分四组进行:
第一组组长:李秀连 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组 员:王 雯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处(联络员)
张 彦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荣广礼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三科
王国强 市卫健委医政处
卞梦茹 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
负责督查东海县、赣榆区、景区。
第二组组长:张建慧 市人社局副局长
组 员:苗 泉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络员)
申建清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处
周 洁 市公安局内保支队
张 艳 市卫健委体改处
王鹏起 市卫健委监督处
负责督查连云区、徐圩新区。
第三组组长:马春邦 市医保局副局长
组 员:朱 涛 市医保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联络员)
杨 瑞 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
张 军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王国强 市卫健委医政处
王积洋 市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监督科
负责督查灌云县、海州区。
第四组组长:邢映江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组 员:周文吉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处(联络员)
申建清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处
张 彦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江海洋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施武生 市疾控中心隔离点综合业务办
负责督查灌南县、开发区。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检查现场等方式进行,现场查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隔离点、卫生监督机构及药房各1家。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7号)中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督查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请各县(区)、功能板块确定一名联络员,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8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lygwjwjdc@163.com。各组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县(区)、功能板块联络员与督查组联络员对接后确定;
(二)请各督查组联络员与市各有关单位提前对接,确认参加督查人员名单;
(三)请各督查组于督查结束1周内将督查情况报告书面反馈至市卫健委。联系人:王鹏起,联系电话:85820691,电子邮箱:lygwjwjdc@163.com。
附件:2022年连云港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查内容.doc
连云港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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