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重大危险源备案
一、 基本信息
重大危险源备案
二、部门信息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6层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 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询方式:0518-80326931
0518-8032692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受理条件:备案材料齐全
五、办理材料
1.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2.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3.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六、办理流程
需应急局相关职能科室人员上门审核,出具相关证明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规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3224119
监督投诉方式:0518-8322411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n.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3&iddept_yw_inf=113207240143100264432102501300001&ql_kind=10&iddept_ql_inf=1132072401431002644321025013000&iszx=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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