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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延期、重新申请)

  • 时间:2022-11-08 11:13:04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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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延期、重新申请)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连云区政府B215室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咨询方式:8188805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受理条件:备案材料齐全

五、办理材料

无储存经营的,提供相关材料有: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决定-打证

七、办理时限  

20天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81888059 

监督投诉方式:8188805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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