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04-30 16:55:56
  • 来源:党建网
  • 阅读次数:
  • 字体:[ ]

各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培养期内,已入选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且获得过相关项目资助的,不纳入本次项目资助申报范围。

二、资助重点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资助举措和资助标准

1.“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支持引导市“521工程”培养对象聚焦我市产业链向高端攀升过程中凝练出来的“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项目攻关。对于领衔承担2023年以来市级以上揭榜挂帅项目或在攻关团队中排名前列的、2023年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10—30万元项目资助。

2.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重点支持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才申报项目,择优给予5—15万元项目资助。

3.青年人才支持专项。着眼对青年人才的接续培养和成长激励,优先给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择优给予3—8万元项目资助,不限层次,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

项目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分2年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本培养期内,同一名人才最多给予一次项目资助,且与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资助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及资格审核。驻连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见附件1)审核推荐;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审核推荐。本年度申报对象限额277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2.项目评审。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或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行评审。

3.公示下达。

五、申报要求

1.各县区(功能板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需签署《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

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4、5)。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6)。

2.申报材料(1)、(2)、(3)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7)。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人才工程”—“521人才培养工程”—“521培养对象”—“521项目资助”模块进行网上报送(先进行单位注册、人才注册、521培养对象登记方能进行申报)。驻连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审核提交;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审核提交。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8日,逾期将不能提交申请。

4.请各县区(功能板块)、市牵头部门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技创业城3号楼804室),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及人才项目基本情况表电子版(附件8)报至邮箱:kjxm804@163.com。

有关材料可从连云港党建网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

1.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解凤姣,85814941;

2.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李志佳,85804232;

3.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李甲,18262791883。


附件: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牵头部门及归口单位.docx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3.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docx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docx

5.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或青年人才支持专项).doc

6.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docx

7.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材料袋封面.doc

8.人才项目基本情况表.docx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