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示单(2023年7号)
各县区(功能板块)减灾委,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台2024年05月16日17时50分发布强对流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6 日夜里至17日白天,我市东海、灌云、灌南、海州、赣榆、连云、经济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区等地大部分乡镇(街道)将出现雷电,并伴有8到10级雷暴大风,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小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轮强对流天气过程,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雷暴大风天气对人身安全、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工业生产、户外作业、设施农业、水产养殖的影响。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文旅、海事等部门会商研判,动态掌握天气发展趋势,及时将预警信息提示到人。二是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大风方面,加强渔港、作业渔船、运输船舶、水上作业平台和相关水域的安全管理,要求作业、过往船舶和人员采取进港避风、绕航等积极应对措施,严防船舶走锚搁浅;抓好危旧房屋,广告牌、高楼装饰物、空调外挂机、太阳能热水器、雨棚等建筑附着物,城市道路及高速公路两侧树木,简易工棚、建筑围挡、看护房等临时搭建建筑和高空作业装置、游乐设施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尽快排危除险。强降水方面,加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城市低洼片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的的巡查频次,强化城乡易积涝重点部位的检查和隐患整治,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做好交通疏导和管控,强化下立交设施、主要商业街区、建筑工地和地下空间等城乡积涝重点部位的联防联控;要做好易积水点灯杆、广告灯箱等设施用电安全检查,严防用电设施因积水漏电造成人员伤亡;落实工贸、危化企业防风、防雨、防洪措施,严防次生衍生灾害。雷电方面,做好雷电期间旅游景区游客疏导,及时通知户外生产人员暂停作业并采取避雷措施;各类厂矿企业、化学品存储企业等要提前自查防雷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防雷措施安全完好。三是落实临灾“叫应”机制。要及时将灾害风险信息提醒到户到人,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危险区群众临灾转移避险措施。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保持上下联动和信息畅通。要做好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等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快速响应,有力有序处置。
连云港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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