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开展药品“保供保质保价”行动
近期,随着各地疫情优化防控政策出台,“新冠吃药顺序图”“新冠囤药清单”等在社交平台上疯传,个别药品“涨价”现象引发网络热议。为防范发生涉疫物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力协调药品、防疫物资保供事项,加强质量和价格监管,着力维护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并提醒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对相关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12月6日,“有药店连花清瘟单盒卖百元”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并引发热议。那么,我市情况如何呢?昨晚,在巨龙北路国瑞堂大药房,营业员一边销售药品一边忙着理货。就上述话题,这位营业员再三强调:“不用多囤,一是我们这边药品没涨价,二是我们备货调货都有保障。”
“4日起,我们就督促全市1928家零售药店,特别是24家零售连锁药店总部,加强与上游药品生产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大力度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和防疫物资的采购、调配和储备,满足我市人民群众疫情防控和日常用药所需。”市市场监管局药化处处长刘曙辉介绍,与此同时,他们还积极协调康缘药业等药企,着力保障相关药品在我市的供应。
为密切跟踪涉疫医药品的价格变动情况,12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监管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部分零售药店实施联合检查。其中,以各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为重点,聚焦“保供、保价、保质”三方面展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品、防疫相关产品的质量把关,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药械的经营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务必保持“四类药品”和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严禁哄抬物价。
当日,该局还向全市各药店发放了《关于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自律的政策提醒函》并组织签订了《价格自律承诺书》。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妥善做好科普宣传、健康引导和心理疏导,科学指导群众适量备药、合理用药。
据了解,从当天检查情况看,我市相关药店防疫相关产品的进、销、存各环节均符合规范,“四类药品”储备较为充足,个别品种、个别品牌药品正在加快补货,没有发现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紧盯保供稳价等事项,持续强化保供协调、价格巡查、质量监管等工作,全力维护药品零售行业市场经营秩序。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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