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盘活海域空间资源,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我市出台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相关政策,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将被充分利用,为建设海洋强市提供政策强支撑。
近日,全国最大的海上光伏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用海取得国务院批复,批准用海面积1875.7761公顷(约28000亩),总投资约90亿元。据公开资料显示,项目选址连云区田湾核电站已确权温排水海域,用海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用海期限27年,用于建设光伏阵列及其配套设施,用海空间层均为水面,与已确权的田湾核电温排水用海进行立体和复合利用。
“该项目是我市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取得的重大突破,为下一步港城全面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提供了示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原来的海域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基于海域平面管理,同一海域空间范围内仅设置一个海域使用权,海域空间资源很难在立体层面发挥各种功能。比如,经济鱼类和条斑紫菜等是我市目前规模化养殖比较多的海产品,但这些海产品生长在海域不同深度,通过立体分层设权,这些不同类型的海产品可以“住进不同的楼层”,更加充分利用同一片海域。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是完善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用海矛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
据了解,海域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其中水面指海水表面及其上方一定高度的立体空间,水体指水面和海床之间充满海水的立体空间,海床指海底表面,底土指海床以下的立体空间。“根据最新的政策,在我市管辖海域范围内,在同一海域可兼容不同用海活动的,可分层分别设置海域使用权。对排他性使用海域特定立体空间的用海活动,在不影响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工程安全及防灾减灾等前提下,同一海域其他立体空间范围仍可继续排他使用的,可仅对其使用的相应海域立体空间设置海域使用权。”该负责人介绍。
可实施立体分层设权的用海,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使用水面(含上覆空间)的跨海桥梁、桩基式海上光伏及其他水面建(构)筑物等用海;主要使用水体的筏式和网箱养殖、温(冷)排水、污水达标排放等用海,主要使用海床的底播养殖等用海,以及主要使用底土的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下一步,我市将鼓励各县区探索推进立体养殖,开展养殖用海分层设权,进一步提升养殖海域空间资源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