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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 时间:2022-11-08 11:15:56
  • 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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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二、部门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95-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

          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他项权利证明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4.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转让协议或者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原件)

6.询问笔录(原件)

7.其他证明文件

注:单位需提供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涉及代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

七、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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