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 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征收
一、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征收
二、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东海县城管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东海县和平东路173号一楼市容科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723391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1、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2、受理: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现场勘查,对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4、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五、办理材料
效果图、租赁合同、房产证、营业执照、身份证、承诺书、临时占道审批表
六、办理流程
城市道路占用费-申请办理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文件-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按照标准收取-上交县财政
七、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30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20元/日.平方米。超过一个月可以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0%。
九、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东海县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三十七条 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7233911
监督投诉方式:0518-87237260 市民服务热线:122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http://www.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50197432041700700001&ql_kind=04&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501974320417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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