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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 时间:2022-11-08 11:15:24
  • 来源:连云港市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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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连云区城市管理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城管局31号窗口(连云港市连云区栖霞路11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188815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环卫设施拆除、迁建方案、营业执照(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决定,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作出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天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批文(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决定书)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五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1888152         

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连云港市连云区栖霞路111号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电话投诉:0518-81888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ly.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https://lygly.js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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