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一、基本信息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绿园路98号市体育局1403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5817897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当事人申请
五、办理材料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交申请表; 2.临时占用时间为一个月以下; 3.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不得改变体育场(馆)设施原有结构、不得安装固定设施; 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应不影响该体育场所功能的正常使用及开展体育业务范围的比例; 5.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不得损坏原有结构及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开展的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 7.保证及时归还并恢复原有功能; 8.同意按规定交纳体育设施使用补偿费,补偿费标准由体育部门提出,物价局核定。
六、办理流程
1、决定:送达通知书;2、审核:同意或不同意;3、受理:受理或不予受理。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批文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主席令第5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5817897
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218.92.61.141:8081/epoint-web-zwdt/epointzwdt/pages/onlinedeclaration_js/onlinedeclaratio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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