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基本信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部门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143-145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出示原件、报复印件);
2、县人防办文件(出示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立项批文;(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出让金交款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6、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7、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形象进度达50%);(出示原件)
8、普通商品住房核价通知(出示原件);(县发改委)
9、企业法人委托书、 企业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10、房屋预售方案(配套设施详细):商品房预售明细表:总平面图及平、立、剖面图:楼盘测绘证明(整个项目);(出示原件)
11、交付物业维修基金收据(中心二楼45号窗口)、物业管理用房证明;(出示原件)
12、白蚁防治合同(恒驰大厦十一楼白蚁防治所)、物业管理招投标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办理表;(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13、售楼规范和销售代表机构备案证明、销售人员上岗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1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出示原件):(恒驰大厦二楼资金监管科);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发证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十、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东区 电话:80632667。
十二、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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