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审核
一、基本信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审核
二、部门信息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建局2050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0518-83229089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具备法定条件,符合法定形式
五、办理材料
1.审计报告(超过一定金额要提供报告);
2.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3.招投标要件;
4.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工作总结;
5.维修工程项目费用结算票据;
6.工程量签证(验收)单;
7.申请(结算)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8.工程预(决)算书;
9.维修费用分摊清册(表决表);
10.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单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3229089
监督投诉方式:0518-8389600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gn.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3&iddept_yw_inf=11320724014309404U432101703100001&ql_kind=10&iddept_ql_inf=11320724014309404U4321017031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不支持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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