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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现在生二胎剖腹产的,除了128天正常产假,还有15天的延长假吗?

  • 时间:2023-02-07 15:13:17
  • 来源: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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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因此,在江苏具体休假天数一般为98天产假+30天延长假共128天,但是如难产的,再增加15天产假;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再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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