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各招标人,市有关部门:
当前,因疫情、经济等因素影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建筑业企业多,工程建设项目少,部分单位为提高中标率进行借牌挂靠、串标围标、低价竞标,投标单位同质化无序竞争趋势日益明显。为解决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现行招投标政策,通过科学优化、合理设置评标办法、发包方式、定标方式,以及加强招标代理市场管理等举措,规范招投标管理,遏制围标串标,实现合理中标,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国有投资(国有控股或主导)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含交通和水利工程。交通和水利工程招投标由其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要求制定相应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设定招标评标程序。招标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通过合理设置评标办法、发包、定标方式,科学设定招标评标程序。
1.积极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报价、技术、信用进行综合评分,可有效规避以投标报价为单一评审因素的局限,提高筛选的有效性。招标人应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相关规定,积极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进一步完善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合理选择评标入围方法,加强招投标过程的信用管理,合理设置信用评价标准。
2.推广工程总承包发包。根据国家和省级指导精神,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苏建规字〔2020〕5号、连建发〔2021〕33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涉及规定类型的工程项目,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方式,增加招标人自主权,提升招投标活动的效率和择优性。
3.鼓励使用评定分离法。评定分离法能有效减少投标单位数
量,遏制串通投标现象。鼓励招标人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对建筑设计方案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项目、政府集中建设的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含社会代建项目)积极使用评定分离法,逐步引导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法。
(二)从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市建设工程招标办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综合考评方案》,公开发布并根据考评方案对全市代理机构开展综合考评;公开考评结果,为监管部门开展差异化监管提供依据,供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时自主参考。进一步优化人员认定和部分评分标准,逐步建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综合考评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招标代理管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全面强化政务服务保障。政务部门牵头做好相应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包括招标投标电子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和技术升级,做好市级平台与省监管系统的对接,确保信息共享、功能衔接;持续做好交易场地软硬件设施维护,确保能够满足开评标和行政监管工作需要;维持开评标现场秩序,做好开评标现场影音资料的留存,为行政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四)着力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依规采用信用惩戒、不良记录、限制准入等强力措施,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缠访闹访等行为;强化市场信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的综合运用,切实保障招投标活动依法、公平、高效开展。
附件: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计划推进表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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