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协商价格参考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我局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对2019年1月17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协商价格参考标准的通知》(连建征监〔2019〕24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参考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该文件适用范围:市区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
二、各县(赣榆区)可参照该文件制定相应的参考标准。
附件: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协商价格参考标准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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