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解读> 文 字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解读

  • 时间:2018-09-20 10:36:31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出台《方案》的必要性

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与国家和省里要求相比,与市场主体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尤其是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体制不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参差不齐、制度规则不够规范和运行机制不够统一等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政务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17〕4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2016〕8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体制改革,理顺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推进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统一交易平台运行机制。

三、《方案》的建设目标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是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体,县级中心作为分支机构依托市级平台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在设区市范围内形成资源共享、规则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减轻县级平台管理负担,提高县级中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重点要做好管理体制、信息平台、规则制度和运行机制四个方面的“一体化”。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理順管理体制是实现市县一体化管理的坚实基础

整合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设立的应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分支机构;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县(区)分中心牌子;分中心隶属于各县(区)政务办(行政审批局)领导。

(二)平台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市县一体化管理的有效抓手

进一步理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架构体系,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有事项线上一“窗”进、一“窗”出,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运用大数据手段对交易情况分析研判,助力宏观经济决策;推进电子化交易,逐步消除电子与纸质介质并存在的“双轨制”现象,逐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不见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三)完善制度规则是实现市县一体化管理的根本保证

坚决纠正通过规范性文件违法设置审批事项、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等内容;明确市域范围进场交易的内容和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制定市域范围内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平台服务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及文件范本,公开服务流程、工作规范、服务时限和监督渠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对各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力度。

(四)统一运行机制是实现市县一体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依法公开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推进网上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创造条件扩大远程异地评标比例,提高效率,减低企业投标成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功能,精简工作环节,压缩工作时限,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综合利用,为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统一使用省综合专家库抽取专家。


关联阅读《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