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江苏天嘉宜化工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全市化工企业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水平。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苏办发电〔2019〕2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整治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包括化工生产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切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切实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按照省、市关于化工园区、化工企业整治的部署和要求,明确整治范围,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第二部分,整治标准。针对化工园区整治,严格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通知的26条整治标准,加大整治工作力度;针对化工企业整治,要分别围绕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标准要求,严格标准执行,规范推进企业整治。
第三部分,整治措施。包括县区迅速开展自查,市级部门分工负责、实施分类整治处置、灌云灌南化工园区全面进行“回头看”、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整治共5项工作,县区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环保、安全、消防整治标准,逐条对照、逐企核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市级部门分工负责,市工信局牵头全市化工生产企业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整治流程,依据安全、环保、消防整治标准,分类分步骤推进企业整改落实。
第四部分,审核流程。包括化工生产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审核3个方面。化工生产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审核方面,县级政府完成核查,市级部门开展复核,最后由市政府审批通过;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审核方面,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查,实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复核,上报市政府审批通过;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审核方面,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复核,上报市政府审批通过。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内容包括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整治纪律、注重宣传引导3项工作,切实保障整治工作推动有力。
四、涉及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开展全面整治,包括化工生产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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