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6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18〕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该《实施意见》?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号)等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文件。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激发我市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实施意见》共分为6大部分,提出了13个方面、50项促进我市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举措。
第一部分:深化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从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规范中介服务等3个方面,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民间投资破除各种关卡,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效率。
第二部分:强化引导,推动民间投资创新发展。从加快民间投资转型升级、促进民间投资创新发展等2个方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连云港行动纲要》,实施培强培优计划,建设科技创新载体,推动传统民营企业升级改造,支持并保护民间投资创新发展。
第三部分:拓展渠道,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撑。从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3个方面,拓展民间投资融资渠道,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丰富民营企业投资机会。
第四部分:降低成本,激发民间投资动力活力。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2个方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各种收费监管,清理不合规收费,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
第五部分:守信履约,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2个方面,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政策承诺,建立“清”“亲”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六部分:加强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提出市政府完善督查推进机制,定期督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市各牵头单位细化政策举措,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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