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政策解读
为深化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进一步激发城市医联体运行活力,助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秩序,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矛盾,按照市医改领导小组要求,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起草了《连云港市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1-2023)》(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城市医联体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的重要力量。我市于2011年在全省较早启动城市医联体建设,各城市医联体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示范带教、教育培训,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合理就医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医联体的深入建设,城市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深层次矛盾也逐渐显现,影响城市医联体运行活力与工作绩效,各城市医联体、基层单位迫切希望市级层面制订规范性文件,一是探索破解城市医联体运行与激励等体制机制性难题,推进城市医联体健康、规范发展。二是进一步落实《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新要求,逐步建立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三是及时吸纳我市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及兄弟城市先进经验做法,提升我市城市医联体工作水平。
二、《实施方案》政策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8〕4号)、国家卫健委《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三、《实施方案》主要解决什么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任务、实现路径、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根据自愿参与原则,由市一院、市中医院、市二院、市东方医院牵头的4家城市医联体,各自在医联体内自行选择不少于4家市域基层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养老机构,开展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实行网格化管理,试点期限为2021-2023年,并明确具体、量化的试点目标。
一是办医体制运行更顺畅。组建“连云港市城市紧密型医联体管理委员会”,由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作为城市医联体的最高决策机构。城市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扁平化管理,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科研教育“六统一”。
二是群众看病就医更便捷。围绕群众看病就医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推进预约诊疗、畅通双向转诊,构建与城市紧密型医联体相适应的院内整合性医疗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三是基层医疗服务更优质。以强基层为出发点,通过推广应用“互联网+医疗”、做实基层名医工作室、专科共建、健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方式,充分发挥城市三级医院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吸引更多患者在基层首诊、向基层转诊。
四是医疗资源利用更高效。按照集约、务实应用、统一标准规范的原则,统一财务管理,整合信息系统,成立医疗资源中心,大力推进医联体内管理、服务、医疗等资源的整合和柔性流动,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放大资源效益。
五是健康管理服务更连续。医联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强化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传染病疫情、重点疾病监测、慢病管理、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的工作;选派专科医师加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与基层单位共同设置康复联合病房,
六是医疗医保医药更联动。完善有利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医保、医药政策体系,推动三医联动,提升医联体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增强医联体运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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