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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 时间:2022-08-08 10:30:06
  • 来源: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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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灾害调查组《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2号)要求,推进省气象局和市政府《共同推进连云港市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合作备忘录》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连云港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建设方案》的背景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聚焦海洋强对流天气发生发展特征,不断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取得初步成效。我市地处南北、海陆天气系统交汇区,台风、气旋、飑线、下击暴流等不同尺度的海洋强对流天气频发并发,可能造成极端影响。出台《建设方案》,将全面提升以强对流为重点的涉海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升我市气象服务“一带一路”强支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和国际枢纽海港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出台《建设方案》的目的和依据

为提升以强对流为重点的涉海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成海洋气象观测站网更为合理、预报预警技术更为先进、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应急联动顺畅高效的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2号)精神和《江苏省气象局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共同推进连云港市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合作备忘录》要求,结合我市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业务发展实际,制定《建设方案》。

三、《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

《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建设背景。主要说明我市建设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的意义,介绍我市海洋强对流主要类型,总结近年海洋强对流天气业务取得的成效,提出当前存在的短板,主要表现为海上监测能力有待加强、涉海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不够畅通、海洋气象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灾害天气应急联动能力亟需提高、海洋气象灾害防御科普质效仍需提升等。

(二)建设目标。提出到2022年底,海洋气象监测预警和预报服务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海洋气象服务产品体系更加健全,涉海预警信息发布时效稳步提高,部门信息共享和极端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持续完善,海洋气象服务能力位居全省前列。2023—2024年,建成海洋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更为合理、预报预警技术更为先进、科技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应急联动顺畅高效的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重点任务共15条,涵盖提高海洋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提高海洋气象预报预警能力、提高海洋气象科技支撑水平、提高海洋气象灾害联防联动能力、提高海洋气象灾害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等5大部分。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合作协同、加强政策保障、强化人才支撑等4个方面,提出成立连云港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海洋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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