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解读
11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一)背景。“人无信不立,民无信不富,企无信不旺,国无信不安”。近年来,国家先后印发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等多个文件和法律法规,为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导。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诚信连云港建设,要求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展示我市良好形象,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
(二)依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用办省编办江苏省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4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
(三)意义。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个人诚信和电子商务领域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能够促进涉审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化和信用管理科学化,共同推动全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个人诚信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的要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积极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从而提升城市形象;电子商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离不开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管理对象、搭建平台、建立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提出了构建政府主导、协同监督的涉审中介信用监管体系,明确加强涉审中介信用管理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通过搭建涉审中介机构信用信息查询和“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两个平台,建立全过程的信用管理机制,实现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营造我市诚信、规范、高效、健康的社会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二)《连云港市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流程信用建设、共建共享、信用监管、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惩戒、保障措施、重点任务分工表等七个部分,提出了构建覆盖交易全过程、线上线下、政府和第三方等全流程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发挥多主体力量协同治理,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联合奖惩机制,并提出三个方面保障措施,详细梳理重点任务分工。
(三)《连云港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加快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保障措施、重点任务分工表等八个部分。同时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制度支撑、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四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具体落实举措
涉审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个人诚信建设、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等都是涉及面广、较为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具体做好以下落实工作。
(一)要狠抓工作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到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城市营商环境方方面面的需求,涉及到众多政府部门。我们将自觉运用系统化思维,建立由市信用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参与工作机制,各县区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同网络。
(二)要细化任务分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形成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制定计划、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等环节工作,将责任压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三)要做好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强业务协同和责任落实,协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强化季通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半年督查信用工作推进情况和年底考核年度信用工作制度,确保我市各项信用制度落到实处,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强涉审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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