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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 时间:2020-12-24 16:03:50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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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督导组提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梳理治理,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具体任务,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半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11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市安委办起草了《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审议稿)。

(二)编制过程

2020年11月,市安委办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征求了各县区和17个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14日,连云港市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12月18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时序安排和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部分整治重点。围绕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等9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第四部分任务分工。明确了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局等17个部门的职责任务。

第五部分时序安排。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分动员部署(2020年12月底前)、排查整治(2021年6月底前)、集中攻坚(2021年12月底前)和巩固提升(2022年6月底前)4个阶段。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提出强化组织领导、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协同推进和舆论引导5条工作措施。

参照省联席会议制度,我市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各相关副市长为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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