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推动社保卡在政务服务、智慧城市、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人社局起草了《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起草完成后,积极征求市财政局等27家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汇总分析各方意见,并在充分吸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经市十四届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十二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从人社业务、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及各项公共资金发放、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就医购药、酒店住宿、机关楼宇、智慧校园、智慧园区、智慧社区和金融科技服务等方面确定了社会保障卡工作推进的方向,并明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三、《实施方案》实施步骤
《实施方案》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2021年,全面梳理社保卡“一卡通”应用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重点推进的“一卡通”专项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照应用目录逐项分解制定配套任务和工作措施,推动重点任务和高频应用先行先试。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50%。
2022年,基本完成“一卡通”工程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拓展“一卡通”应用范围,“一卡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大幅提升。年底前“一卡通”应用目录总体进度不低于80%。
2023年,全面完成“一卡通”应用目录,积极拓展跨地区“一卡通”应用,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实现都市圈内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服务资源社保卡“一卡共享、同城待遇”要求,推动我市社保卡在长三角地区更多民生领域“一卡通”。
四、《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连云港市社保卡“一卡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局长任主任,市人社局和市工信局分管局长任副主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在市人社局成立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加强“一卡通”应用队伍建设,以适应跨部门、跨地区服务工作需要。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打通信息堵点,突破部门局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纵横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拓展社保卡“一卡通”应用。
(三)强化两级联动,统一服务体系。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成立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照全市社保卡“一卡通”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负责推动本县区的社保卡“一卡通”应用。
(四)加强信息安全,有力有序推进。严格遵循全国统一规范,加强用卡环境的监管,确保社保卡应用信息安全。增强社保卡法定证件意识,引导持卡人安全规范用卡,切实保障持卡人利益。推动重点任务和高频应用先行先试,逐步提升“一卡通”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最终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用卡氛围。“一卡通”工程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用卡体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全媒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社保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让群众对社保卡用得经常、用在日常,使社保卡真正成为港城居民的“交通卡”“旅游卡”“就诊卡”“金融卡”“消费卡”等,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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