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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 时间:2021-09-30 16:27:03
  •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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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贯彻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保护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由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向省知识产权局征询了修改意见,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向各县区局及28个市级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召开14家重点企业和4家服务机构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充分考虑并吸收上级指导和反馈意见后,形成了目前的《政策措施》内容,在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现将《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到实现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先后出台《引领型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 14 个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并将“十亿元 GDP 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高质发展考核和营商环境的重要评价指标。

我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全省仍处于下游,特别是专利总体质量不高、数量偏低,非常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关激励政策。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含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共四个部分16项内容。重点突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奖励引导和建设资助功能。对获得发明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国家、省专利奖、驰名商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和资助。加大对园区示范、运营服务机构、强企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证券化的扶持力度。对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必要支出给予补助,鼓励被侵权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动维权。对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政策宣传普及、高端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发展研究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三、《政策措施》有望达成的目标

一是服务升级,促进产出。加大对授权专利和注册商标的资助力度,激发创新主体和品牌经营者的产出动力,开展服务机构达标奖励,提升服务机构服务水平;二是打牢基础,鼓励维权。提供维权援助运营资助经费,降低维权成本,鼓励被侵权人积极维权,实现维权援助能力和全社会维权意识共同提升;三是赋能产业,助力发展。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证券等融资贴息补助,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环境,助推中小科技企业在我市落地生根,快速发展。


关联阅读: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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