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印发该《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19〕13号)以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苏农机〔2021〕5号)精神,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农机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提升我市农机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印发该《通知》。
二、《通知》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从“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高度,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标本兼治、系统推进,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过硬作风,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连云港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2021年全面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努力开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海州区对照创建标准,力争尽快创成省级、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强化源头管理,着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力促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县、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主动融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
2.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农机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3.切实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力度。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评体系。
(三)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1.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三个一致”清查治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牌证核发、机具检审、驾驶考试、安全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
2.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认真总结以往“平安农机”创建成效,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
3.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抓住夏秋农忙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组织农机、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4.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惠民措施。各级农机部门、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农机安全免费监理,扩大“双优”加油卡使用覆盖面,认真组织实施农机综合保险。
5.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大力营造农机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氛围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2.落实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机、公安、应急、交通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
3.注重社会监督。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事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弘扬守法、打击违法的农机安全监管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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