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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连云港广告产业园创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工作》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6-30 09:24:26
  •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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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连云港广告产业园(下称园区)创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工作,进一步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对我市广告产业的引领作用,市政府办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连云港广告产业园创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园区创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通知》的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9〕20号)一文中,连云港市被表彰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同时该通报要求,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评定中优先给予支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03号)一文中,提出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通报地区,在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评定中优先给予支持。2020年1月,市政府方伟市长在连云港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创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

二、出台《通知》的目的和依据

为推动园区高水平建成广告及其关联产业产学研互动基地和实训基地、广告产业集聚区、新媒体业态孵化区、广告文化融合发展区、智能科技业态产业区、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和艺术设计创业发展区,从而被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依据《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工商广字〔2018〕8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42号),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连云港广告产业园创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工作的通知》。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力争到2022年末,进驻园区广告及其关联产业企业500户,其中国家、省级重点企业10户,实现年度广告及其关联产业经营额100亿元,从业人员5000人,形成广告及其关联产业产学研互动基地和实训基地、广告产业集聚区、新媒体业态孵化区、广告文化融合发展区、智能科技业态产业区、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和艺术设计创业发展区。

(二)整体规划:园区规划占地723亩,总建筑面积884119平方米,整体按照“一核三区”规划,按“一园多点”布局。一核是将原连云港广告产业园打造为产学研互动基地和实训基地,依托江苏海洋大学广告创意教育培训资源,加快广告人才培养,借助园区原有的校企合作平台,推动省内外高校和园区企业合作交流,为高校提供实习基地,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撑。三区分别是:一是大力发展新媒体技术培训、自媒体代运营、产品销售推广等业务,集聚发展广告传媒、动漫、软件、会展、文艺、网游等关联业态,打造全市互联网广告产业集聚区、新媒体业态孵化区和广告文化融合发展区的连云港广告产业园海州区商务中心拓展区;二是“创意”为重点,打造“创意超市”,从而形成广告创意集散平台、自选平台、合作平台、交易平台的市高新区科创城拓展区;三是以新媒体技术运营、自媒体代运营、户外广告、艺术设计创意、跨境电商运营等业务为基础,集聚发展广告传媒、动漫、线上直播、展示、智能科技等关联业态,打造全市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智能科技业态产业区和艺术设计创业发展区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创联广场拓展区。

(三)推进政策措施:1. 实现有利于园区建设的土地管理政策;2. 加大财政金融资金扶持力度;3. 提供人才支撑;4. 其他相关扶持政策。

(四)组织领导。成立连云港市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园区整体规划和发展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发展及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难题。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连云港广告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领导小组有关推动广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园区优惠政策的解释及执行,国家、省、市广告创意产业相关项目的申报、建设,园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组织评审、后期考核,指导各拓展区制定发展规划、激励政策、招商计划等。海州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成立所在区域拓展区管理委员会,在连云港广告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统一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区域拓展区发展规划制定,招商计划的拟定、执行及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指导申请入驻本区域拓展区企业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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