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21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说明
为创成国家森林城市,进一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面打造绿色生态宜居港城,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20〕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山行动植树活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连云港市2021年国土绿化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
1.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省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20〕16号);
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山行动植树活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0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84号);
4.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发文计划安排。
三、起草情况
为落实2020年10月22日全市秋季造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12月,组织各县区、功能板块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造林潜力调查;2021年2月2日,再次组织各县区、功能板块深挖细挖造林潜力,核实相关数据。根据全市造林潜力,2021年全市绿化造林目标任务拟定为4万亩,其中成片造林1.5万亩。在此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函至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区农业农村局,连云区林海局,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征求意见,现形成《工作方案》。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四个部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推进措施。
五、绩效评估
预计全市计划完成造林面积4万亩,其中成片造林1.5万亩,更新造林1.16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退化林修复0.34万亩,森林抚育5万亩,发展特色林果0.1万亩,新建省级绿美村庄50个,新建、完善农田林网26.85万亩,四旁植树512.8万株,河堤绿化1.1万亩,公路及通道绿化2672亩,市区新增绿地面积440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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