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审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9月10日,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审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推进审批、监管工作联动是“放管服”改革领域的重要创新工作,也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高质量政务服务的内在要求。《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0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9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在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和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审批、监管闭环管理机制。
2021年5月,我市审管联动系统建成,并对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当月底在自贸片区重点涉及的连云区、市开发区先行应用,探索开展审批、监管闭环管理制度创新。今年,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也都明确要继续推进审管联动工作,并将其纳入今年我市营商环境自主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改革部署,市协调办结合我市实际和前期试点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围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动政府监管闭环改革,完善审管联动系统建设,厘清审批、监管部门权责,推动审管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衔接,结合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信用监管等重点改革,谋划推进更多的审管联动全链条应用场景落地,建立健全权责清晰、高效协同、全程留痕、闭环管理的审管工作机制。
三、《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市协调办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等工作要求,起草《连云港市审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征求市、县(区、功能板块)各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市市场监管局反馈2条意见,其他部门均反馈无意见。在对相关工作意见研究吸收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共21条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明确“工作目标”:围绕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政府监管闭环改革,结合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信用监管等重点改革,谋划推进更多的审管联动全链条应用场景落地,探索打造审管联动市域特色样板。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具体从“加强平台系统工作协同”“推进审批、监管事项全链梳理”“推行审管联动闭环模式”“全程推进信用监管”“全面强化数据支撑”等5个方面明确13条工作措施,加强审管联动工作组织推进。
第三部分“进度安排”对“组织业务培训”“分类配置部门角色”“建立审管联动事项目录清单”“推动系统运行”“推动实现审管联动工作常态化”等各关键工作节点均明确了任务及时限要求。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完善考核督查”等3个方面强化审管联动工作组织保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探索“放管服”改革新经验。
五、《实施方案》创新措施
一是厘清部门责任。《实施方案》明确,审批部门、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依托事项管理系统,对审批、监管事项实行标准化清单管理,通过建立审管联动关系,形成审管关联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因职责不清出现事项关联问题的,由编办、司法等部门明确,由此杜绝了主观性、随意性的人为因素,为部门依据清单依法行政、规范履职提供保障。
二是信息实时线上交互。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电子政务外网环境下开发审管联动系统,打通了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平台间的数据链路,审批、监管信息实时交互,能够实现信息闭环流转、共享应用。
三是探索重点改革集成化场景应用。《实施方案》强化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结合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信用监管等重点改革,在谋划推进更多的审管联动全链条应用场景落地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探索特色应用场景,打造标识鲜明的改革工作品牌。
四是聚焦工作成效。《实施方案》强调通过应用审管联动闭环管理模式,推动审批、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互方式由过去的线下手动推送调整为线上实时反馈,审批档案材料由线下部门跑送纸质件变为线上系统推送电子件,有效弥补审管分离所带来的监管空档和延迟,推动实现材料更简、时效更快、花费更少。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审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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