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 政策解读
推动我市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促使广告产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市广告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广告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广告产业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及建设文化强市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广告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有效发挥广告产业在促进营销、引导消费、塑造品牌、建设经济文化强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意见》。
二、出台《意见》的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广告产业健康规范发展,服务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商广字〔2016〕132号)、《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8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89号),制定《关于促进全市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1. 广告业竞争力明显增强;2. 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效能不断凸显。
(二)发展重点:1. 培育广告龙头企业,打造综合性广告传媒集团,全面提高广告企业核心竞争力;2. 促进广告业自主创新,支持新媒体广告有序发展,努力打造广告业新增长点;3. 推动广告企业集约化发展,重点发展广告创意产业集群,稳步提升广告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4. 鼓励广告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发挥品牌带动作用,服务“品牌强省”建设;5. 推动广告业服务连云港经济国际化战略,扩大广告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强化连云港的国际影响力。
(三)扶持政策: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 优化市场准入服务;3. 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4.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5. 拓宽投融资渠道;6. 推动广告产业集聚;7. 鼓励发展创意设计类企业;8. 鼓励研发新媒体技术;9.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0. 积极推动公益广告发展;11. 加强广告产业品牌建设;12. 实行有利于广告业发展的土地和租赁等管理政策。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2. 保障合法权益;3. 强化广告监管;4. 完善统计制度;5. 发挥协会作用。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