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解读
一、政策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2018年11月1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12月1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从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2019年1月30日,市十四届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9〕13号),文件从支持企业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促进就业、加强援助帮扶就业和加强领导保障就业五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所有政策文件都覆盖了残疾人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
二、文件起草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9〕13号)有关精神和市残联党组要求,我中心起草了《连云港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期间,近期先后征求了各县区残联意见,又以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的名义征求了市人社局和财政局意见。综合各有关部门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完成了《连云港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会签稿。
二、主要内容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积极应对当下宏观经济变化,对残疾人稳定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又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二是开拓创新、体现特色。结合事情实际,在标准上提高,在范围上拓展,争取形成具有为我市特点的促进残疾人稳就业扶持创业政策体系。三是简洁明了、务实管用。不穿靴戴帽、不做表面文章,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真正帮助企业提高安置残疾人就业积极性,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解决当前残疾人就业创业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本办法有九条:第一条是规定残疾人就业创业主体条件。第二条是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补贴标准。第三条对集中就业的企业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社保补贴稳定残疾职工就业岗位。第四条是对实施电商助残的就业创业补贴。第五条是扶持盲人按摩业发展,鼓励和扶持盲人自主创业,减轻政府就业压力。第六条是鼓励残疾人提高就业能力。第七条是发挥社会职业中介就业指导服务作用,让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正规就业。第八、九条是文件的附加条款。
三、有关情况说明
本办法整合了近几年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一方面将残疾人就业创业融入全市促进就业的大环境中享受普惠扶持,另一方面又突出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特殊性,制定一些特殊的政策扶持,同时还学习借鉴了全省有关城市好的做法。主要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扶持残疾人实现正规就业,促进稳定就业。支持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于2013年作出的规定,目的是提高有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考虑到我市实际情况,对超比例的单位落实补贴政策,当年新增一名就业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补贴。
(二)建立盲人按摩长效扶持政策,鼓励盲人自主创业。本办法将现有盲人按摩相关扶持和补贴政策进行了整合,新办法主要是对盲人新办按摩机构、创建合格和示范机构、盲人按摩连锁机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分别给予创业补贴,体现了盲人按摩行业特殊的扶持政策。
(三)大就业政策支持,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近几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连云港市鼓励全民创业政策二十八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连云港市市级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办法》、《市区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办法》等政策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均可以申请一次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基地建设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因此,本办法将残疾人就业创业纳入大就业政策支持范围,只对残疾人特殊的就业创业制定了特殊的扶持政策。
(四)实施电商助残的就业创业补贴。根据省残联、省商务厅、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意见》(苏残发〔2017〕2号),对于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等居家网络就业的残疾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资金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具体扶持办法和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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